关于我们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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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作发展处、外事办公室、港澳台工作办公室、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(合署)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,负责学校国际交流、港澳台交流和留学生工作,承担师生因公出国(境)管理、外籍教师招聘与管理等工作。主要包括:

1.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工作。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校企合作总体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;负责校级层面的四方合作发展理事会、产教融合共同体、职教集团等平台的组建及其日常运行管理;负责牵头推进校企(政、行、校)等合作项目的论证、洽谈和落地。

2.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国际交流合作、港澳台交流合作工作。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国际化办学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;负责组织拓展学校与境外高校、科研机构和国际组织等的合作项目;负责重大国际合作项目的运行管理;协调解决国际交流合作中的相关问题。

3.负责统筹协调外事活动。负责为教学、科研和国际学术交流等提供信息、联系等协助服务;负责因公出国(境)申报审批,以及教职工公务护照、签证的管理;统筹规划学生国(境)外交流学习以及国(境)外学生来校交流学习项目工作;策划与协调涉外办学项目,归口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工作;协调学校聘请外籍来华专家的出入境证件和工作许可的办理。

4.负责教育基金会的日常工作。负责争取和接收个人、单位、团体等社会各界的自愿捐赠并归口管理捐赠工作;组织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、立项、评估及理事会审批。

5.负责国际国内合作项目协议、合同的审核、签订、归档等工作。负责协调各部门(单位)在各自业务范围内,对具体合作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协同监督、管理和评估。

6.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